桃園市山岳協會

志工管理辦法

桃園市山岳協會路標志工管理辦法

桃園市山岳協會(以下簡稱桃岳)路標志工(以下簡稱志工)管理原則公布於桃岳2021年季刊176期經考紀委員謝聯球,林欣麗,與張國雄於20210806討論修正為管理辦法,20221128志工幹部討論後修正本管理辦法。

      本志工團隊主要在於執行桃岳負責認養之舊路段路標維護、新路段路標施作以及協助(技轉)其他團體執行路標施作,雖說是志願付出,依然希望在有條理、有制度下工作,志工的相關管理辦法如下:

       一、本協會路標志工為無薪給志願服務性質,應謹守志工倫理,遵循志工幹部之工作調配,遵守志工團行政決議的事項。路標志工團設執行長一人,統籌志工服務計畫之執行,執行長由志工票選產生,任期兩年,連選得連任,以連任一次為限,執行長亦為桃岳山徑路標組組長。志工團設行政小組、施作小組及圖資小組 ,每小組設正副小組長各一人,小組長由執行長推派產生,副小組長由小組長邀請加入。
       二、本協會路標志工幹部應參與每季定期舉行之季會報,進行業務事項及規定說明,分享心得及成效檢討,並研擬業務改進事項,另有各組不定期之工作會議。

三、志工服務須知:

()服務時間; 無固定之工作時間,出勤任務將至少於一週前排定,行政支援工作皆為自行安排時間。

()服務地點;出勤任務進入山區,教學任務至其他登山團體所在地,教育訓練至相關之場所,資料處裡、行政支援皆在家工作

()請假方式 1.接受任務後因故無法按時出勤服務時,應於一週前自行安排代班志工調班, 並告知本協會志工小組長。 2.無法出席會議,應向志工小組長請假。

四、服務時數登錄:

()志工服務內容包括:行政支援、外勤服務、會議、參訪、志工研習與教育訓練等。

()服務時數之計算,前述服務內容各項皆列入服務時數,並以實際簽到及簽退時間為依據,出勤山區服務多日,一日以12小時(此為單日最大值)計算,無簽到、簽退資料時,由組長認定服務時數。有關路標施作與維護時數由施作小組長登錄,有關告示牌設計、路標設計、GPX檔優化操作由圖資小組長登錄工作時數,有關行政支援、會議、參訪、研習與訓練時數由行政小組長登錄。

)擔任專程路標施作與維護之領隊考評計點時加重50%計數,同隊之副領隊加重20%計數(惟登錄在官方志工手冊則依實際時數登錄,不予加重計算服務時數)

()參加登山健行活動順路施作與維護路標之志工服務時數、領隊、副領隊加重權數皆為為專程服務時數之50% (惟登錄在官方志工手冊則依實際時數登錄不予加重計算),志工是否為順路服務由領隊認定之。

五、交通費、誤餐費及其他費用

()交通費,搭乘大眾交通出勤服務,交通費用依單據實報實銷。自行駕車出勤者以每公里6元核銷

()誤餐費,出勤服務時數(含交通時間)超過5小時,核撥100元餐費,超過10小時核撥200元餐費,進入山區自行炊煮,每人每日食材費300元。

()其他費用,文具、影印、裝訂、路標材料、山區協作費用、登山耗材(登山裝備以自備及借用為原則)皆依單據實報實銷,以及一年一次的志工聯誼。

()對順路施作與維護路標團隊之交通餐食費酌情補助

(六、志工考評:

()全年服務時數期望達到60小時,但凡有特殊情況(例如,住院、出國、進修、產假或其他不可抗因素)已向本團報備者,將另案處理。

()志工於指定工作,無故缺席、無故未執行本志工團交辦事項,視為曠班;曠班達三次者,視同自動退出志工團隊。

()服務品質:包含服務時數(權重0.7)、專業倫理含配合度及人格特質(權重0.3);年度服務點數=(本人年度服務時數/所有志工年度平均服務時數)x70點專業倫理點數由小組長及初評三位考紀委員複評後給分,最高不得超過30點。

()志工服務年資滿一年且服務優異,予以年度表揚。

()續任:年度考評成績 70 分以上者,即予續任,低於70 分由考紀委員討論續任與否。

()志工於服勤期間,發生或進行非本志工團指定事項,違反團隊合作,認定為重大不適任情事者,或其情節嚴重影響本志工團隊聲譽或行政工作者,經考紀委員會檢討通過應即予以解任。

()擔任志工兩年未出勤者,視同自動退出本志工團。

七、本志工管理辦法應用於填寫過【桃岳路標志工分組意願表】願意擔任桃岳路標志工之夥伴,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。